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自觉践行教育家精神和科学家精神。
2.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尚未全职回国(来华)的海外博士学位获得者,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限制。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42周岁)
4.符合国家、陕西省及学校关于人才引进有关规定。
二、学术条件
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良好教育工作经历以及一定学术影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本领域同行专家公认的学术成就。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 1 项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 项,且以第一作者发表计算机学院教师职务正常评审条件认定的第一档高水平学术论文(会议论文)5 篇。
3.具有海外博士学位以及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达到本领域学校特别评审副教授业绩成果条件。
4.取得其他突出业绩者。
三、支持措施
(一)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奖励绩效三部分构成:
1.基本工资:享受学校同等岗位教师基本工资。
2.基础绩效:35万元/年(税前,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每年按12个月发放。
3.奖励绩效:培育期满,完成任务书工作内容者,按照每年1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有重大业绩者,还可另外享受学校重大业绩奖励。
(二)职业发展支持
1.科研配套:培育期第一年配套30万元,第二年配套20万元,第三年配套10万元
2.团队建设:满足学校和所在单位博士生招生基本条件者,每年保障博士生、博士后名额各1个,硕士生名额根据需要予以充分保障;研究生招生名额可跨院系使用。
3.晋升发展:符合西北大学教师职务评聘办法教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且取得突出业绩者,直聘教授;符合西北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聘办法相应要求者,评审环节限额单列;优先推荐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
4.精准赋能:院系依据入选者的职业发展规划与成长目标,精心选聘校内外资深学者担任学术顾问,量身定制“一人一策”的个性化培育方案;仪器设备优先供给,项目申报全程指导,学术交流活动重点支持,全方位赋能人才成长。
(三)住房与生活保障
1.培育期内,按2500元/月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2.子女入托、入学事宜按学校教职工同等待遇办理,享受工会福利、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3.定期组织健康体检,保障身心健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曹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08329 029-88308995
电子邮箱: cs@nwu.edu.cn